长沙市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发改委的要求及企业准备的资料
长沙市企业进行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时,需要遵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1. 办理外债备案登记的情景根据《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6号),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以本币或外币计价、按约定还本付息的1年期以上债务工具,包括境外发行债券、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等,需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2. 办事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发改委发布了《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包括常见问题解答和办事指南,为市场参与者遵守56号令提供了实践操作方面的指导。
3. 间接借用外债的界定56号令第三十三条规定了企业间接借用外债也受限于发改委的监管。其中,“主要经营活动在境内的企业”的界定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从财务指标、经营情况等方面进行判断。例如,如果境内企业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总资产或者净资产的任一指标占发行人/借款人同期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数据比例超过50%,且经营活动的主要环节在境内开展或者主要场所位于境内,应按照规定进行申请。
4. 准备材料企业需要准备一系列文件来支持备案登记申请,这些文件通常包括但不限于:
企业基本信息(如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财务报表
发行计划
相关合同(如借款合同)
公司内部决策文件(如董事会决议)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请注意,具体要求可能根据Zui新政策或地方规定有所变化,建议企业在准备材料时参照Zui新的办事指南和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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