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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来华签证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发布:2024-10-22 13:32,更新:2024-10-22 13:32

外国人来华签证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因签证类型而异,以下是常见签证类型的申请材料要求:


  1. 基本申请材料:

    • 在中国(含港澳台地区)出生,后加入外国国籍者,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及延期页(如有)复印件。

    • 出生在中国且曾获得中国签证的外籍人士,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时,应提供原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

    • 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 护照:有效期为 6 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 1 份。

    • 签证申请表及照片: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及 1 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近期、正面、彩色(浅色背景)、免冠、护照照片(照片尺寸通常为小 2 寸,即 48mm×33mm)。

    • 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如果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 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部分情况适用):

  2. 不同签证类型的其他支持性材料:

    •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签发的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 国家外国专家局签发的 “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

    •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发的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邀请信”;

    • 工商行政部门的外国(地区)企业 “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明” 或商务部门的外国企业 “常驻代表机构批准证书”;

    • 文化部对赴华进行商业性文艺演出人员出具的批件;

    • 有关省(区、市)外办签发的《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赴华工作外国人的随任家属,须提供中方《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和证明亲属关系的文件(如结婚证、出生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无需提供就业批准文件。

    • 申请长期学习(X1 字签证,学习期限超过 180 天):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 或 JW202 表)原件及复印件。持 X1 字签证入境后,须在 30 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 申请短期学习(X2 字签证,学习期限少于 180 天):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X2 签证通常为单次入境,入境后的有效期会标明在签证页上。

    • 往返机票订单和酒店订单等行程材料;

    • 或中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中国境内个人出具邀请函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如果是团体 “L” 字旅游签证(不少于 5 人),需要被授权旅游单位出具的团体签证用《旅游邀请函》。

    • 旅游签证(“L” 字签证):

    • 访问签证(“F” 字签证):中国有关单位签发的《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被授权单位” 以外的中国地方政府或各类公司、企事业单位出具的邀请函、商务活动文件、会议通知、经贸交易会请柬等。

    • 学习签证(“X” 字签证):

    • 工作签证(“Z” 字签证):中国有关单位签发的《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及以下证明材料中的一种:

    • 乘务签证(“C” 字签证):航空公司或船务公司出具的正式信函。

    • 常驻记者签证(“J - 1” 签证):中国外交部新闻司签发的签证通知函及记者所在媒体出具的公函。常驻记者签证申请人应先与大使馆或总领事馆新闻处联系,办妥相关手续6。

    • 临时记者签证(“J - 2” 签证):中国外交部新闻司或有关被授权单位的签证通知函及记者所在媒体出具的公函。临时记者签证申请人可先与大使馆或总领事馆新闻处联系,办妥相关手续。

    • 过境签证(“G” 字签证):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有关签证和联程机票。

    • 定居签证(“D” 字签证):中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身份确认表原件(申请人可委托在华亲友向定居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定居批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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