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
股东和董事
人数要求:至少有一位股东和一位董事,股东和董事可以是同一人。
身份要求:股东和董事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无国籍限制,但自然人必须年满 18 周岁,且为未解除破产令的破产人或精神不健全者除外。
材料提供:自然人作为股东或董事,需要提交个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地址证明文件;法人作为股东或董事需要提供企业登记证明文件以及企业董事的重要身份信息。
注册资本:标准注册资本为 1 万港币,无需实际缴纳、无须验资,也没有特殊要求。
注册地址:必须提供一个位于香港特区政府管辖范围内的注册地址,不可以是邮箱地址,该地址主要用于香港公司接收政府 / 银行的信函和通知,一般可由秘书公司提供。
法定秘书:必须委任一名法定秘书,该法定秘书需为香港持牌的秘书公司或者香港本地人士,负责处理公司的日常行政事务、接收政府信件等。
经营范围:除非涉及需要前置审批的行业,否则香港公司的经营范围通常没有限制,但现在需要在商业登记证上登记经营范围。
遵守相关法律:在注册香港公司后,必须遵守香港的法律和税务规定,包括提交年度财务报表、税务报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