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中长期外债备案申请资料
福州中长期外债备案申请资料
一、政策依据与申请条件福州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主要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2023年第56号令)。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合规经营,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有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用途符合规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和健全的外债风险防控机制。
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了解政策要求:企业需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展改革委等网站了解国家关于外债备案的政策要求,包括备案的范围、条件、流程等。
制定备案计划:在了解政策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外债备案计划,包括融资的规模、用途、期限等,并确保符合企业的经营策略和发展规划。
准备备案材料:根据政策要求,准备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申请报告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借用外债必要性分析、外债方案、偿付计划及风险防范措施等。
提交备案申请:企业通过网络系统或纸质材料提交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
材料审核:审核登记机关在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告知企业材料是否齐全,如齐全则受理申请。
审核时限:审核登记机关在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出具《审核登记证明》或不予审核登记书面通知。
补齐补正:如审核登记机关要求,企业需补充披露、解释说明或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问题。
证明生效与失效:《审核登记证明》自出具之日起有效期1年,过期自动失效。
后续手续:企业凭《审核登记证明》按规定办理外汇登记、账户开立、资金收付和汇兑、资金使用等相关手续。
外汇登记:企业凭《审核登记证明》办理外汇登记、账户开立、资金收付和汇兑、资金使用等相关手续。
信息报送:企业应在每期境外债券发行或商业贷款提款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报送借用外债信息。
接受监管:企业在借用外债期间,要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并接受相关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