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中长期外债备案主要涉及以下流程和注意事项:
流程:
审核与受理:
审核决定:
审核通过:审核登记机关在受理之日起 3 个月内,对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出具《审核登记证明》。
审核不通过:对不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出具不予审核登记书面通知,并说明不予审核登记的理由。若受理审核登记申请后,需要企业补充披露、解释说明、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问题的,审核登记机关可出具书面补齐补正通知。自补齐补正通知发出之日起至收到齐备合规的回复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审核登记办理时限内。未按时反馈书面回复意见的,审核登记机关可终止审核并说明理由。
取得证明与后续手续:企业凭《审核登记证明》按规定办理外汇登记、账户开立、资金收付和汇兑、资金使用等相关手续
注意事项:
政策关注:政策可能会变动,企业在进行外债备案前,应及时关注国家发展改革委及辽宁省、大连市相关部门发布的新政策指南,以获取Zui新的办理流程和要求。
材料真实性:企业需对通过网络系统和线下提交各类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不得有隐瞒、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与报送:在获得备案证明后,企业需在备案系统中登记相关备案信息,如备案登记号、债务余额、起息日等,并按照备案系统的要求,定期报告外债的使用情况、还款情况等,确保信息及时更新与透明。
变更申请:完成外债审核登记后若发生拟借用外债币种或债务工具类型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对《审核登记证明》有关内容进行重大调整等情形,且确需调整的,企业应当在有关情形发生前向审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