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主要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发布的《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56 号),以下是详细解析:
申请条件:
合法合规经营:企业应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合规经营,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合理资金需求与用途:有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用途符合规定,募集资金应用于主业,并有利于配合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威胁、不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经济、信息数据等安全,不违背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目标,不违反我国有关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用于投机、炒作等行为。
良好的资信与偿债能力:资信情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和健全的外债风险防控机制。
无buliangjilu: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因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形。
申请材料:
申请流程:
线上注册及申报: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起,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信息报送、重大事项报告、应询反馈等均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的网络系统进行办理。企业需进入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 “政务服务” 频道或指定的网络系统进行注册和登录,按照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如实地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准备好的备案材料。
提交申请:企业完成线上填报后,需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指定的政务服务大厅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提交时,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审核与反馈:
取得备案证明:若企业的备案申请获得批准,相关部门将出具备案证明,如《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企业在获得备案证明后,即可按照备案计划进行外债融资活动。
后续管理:
企业应在借用每笔外债后 10 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系统向审核登记机关报送借用外债信息;在《审核登记证明》有效期届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应的外债借用情况。
企业应当在每年 1 月末和 7 月末前 5 个工作日内,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 “政务服务” 频道报送外债资金使用情况、本息兑付情况和计划安排、主要经营指标等。如出现境内外债务偿付风险或重大资产重组等可能影响债务正常履约的重大情况,企业应及时报送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