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9-18 21:07,更新:2024-09-18 21:07
以下是一些外债备案的新政策要点:
管理办法的变化1:
发行条件的明确1:
资金用途的限制1:
信息报送与监管加强13:
信息报送要求:企业应当在借用每笔外债后 10 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系统向审核登记机关报送借用外债信息,包括企业主要经营指标和外债借用情况等;在《审核登记证明》有效期届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应的外债借用情况。并且企业应于每年 1 月末和 7 月末前 5 个工作日内,报送外债资金使用情况、本息兑付情况和计划安排、主要经营指标等。
协同监管机制:相关部门联合建立协同监管机制,通过在线监测、约谈函询、抽查核实等方式开展监督管理,完善企业外债信息和重大事项报送制度,密切关注企业外债实际借用和履约情况3。
责任主体与处罚措施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