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中长期外债备案的申请资料和办理流程一、申请资料
根据《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相关要求,济南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需准备以下资料:
申请报告:关于办理外债审核登记的申请报告。
真实性承诺函: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及签字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主体证明文件:申请主体、借用外债主体、担保主体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股权架构图:追溯至Zui终实际控制人的外债主体股权架构图。
决议文件:依据公司章程出具的关于本次借用外债、对本次借用外债提供担保(如有)等事项的内外部决议文件。
公司章程:相关主体的公司章程。
财务报告:申请主体、借用外债主体、担保主体(如有)Zui近三年及Zui近一期财务报告。
项目文件:募投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投资合同或意向书,项目的其它支持性文件(如适用)。
过往外债文件:企业过往中长期外债获批文件及相应额度使用情况、信息报送情况等(如有)。
法律文件:对于申请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的,需提供经签署的贷款协议或同等效力文件;对于申请境外发行债券的,需提供承销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和真实性承诺函。
专业机构意见:专业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和真实性承诺函。
信用评级报告:信用评级报告(如有)。
二、办理流程资料准备:企业根据上述要求准备齐全申请材料。
网上登记: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务服务”频道进行网上登记,填写申请表单并上传电子材料。
纸质材料提交:网上登记完成后,同步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政务服务大厅。
形式审查:政务服务大厅收到全部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接收。
材料复查:承办司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
审核决定:受理后,承办司局审理申请材料内容并作出备案决定。对于材料内容存在错漏的,承办司局将通过网上系统向申请人发出补齐补正通知。
结果通知:审核登记结果信息通过短信形式告知,中央管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备案登记证明将通过文件交换系统送至集团总部(总公司、总行等),地方企业的备案登记证明将通过文件交换系统送至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发改委。
信息报送:申请人应当在每期境外债券发行/商业贷款提款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务服务”频道报送借用外债信息;在《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有效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应的外债借用情况。
以上即为济南中长期外债备案的申请资料和办理流程的详细介绍,希望对济南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提供参考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