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中长期外债备案主要涉及以下流程和注意事项:
流程:
准备申请材料:
企业基本情况材料:包括企业的注册信息、历史沿革、股东情况、公司治理、组织结构、主要控股子公司等内容,以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身份和组织架构。
财务相关材料:准备企业近三年及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用于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
外债相关方案材料:
详细的借用外债方案,明确外债的币种、规模、利率、期限、债务工具类型(如债券、贷款等)、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募集资金用途、资金回流情况及借用外债工作计划等。
制定合理的外债本息偿付计划,说明企业的还款资金来源,并分析可能面临的风险,如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等,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其他辅助材料:若已签订借款合同或有意向书,需提供相关文本;视情况可能还需提供境外合作方信息、信用评级报告等。
提交申请:
线上提交: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起,企业应当由境内控股企业总部(总公司、总行等)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的企业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提交申请报告及附件。
线下提交(如有需要):若不适宜使用网络系统,也可以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指定的政务服务大厅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提交时,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审核与受理:
形式审查: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检查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规定形式。若申请报告或附件不齐全、不符合规定形式或不属于审核登记机关管理范围的,审核登记机关会在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企业。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实质审查:承办司局对材料进行复查,合格后正式受理申请,并详细审理申请材料的内容,以确定是否给予备案。
审核决定:
审核通过:审核登记机关在受理之日起 3 个月内,对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出具《审核登记证明》。
审核不通过:对不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出具不予审核登记书面通知,并说明不予审核登记的理由。若受理审核登记申请后,需要企业补充披露、解释说明、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问题的,审核登记机关可出具书面补齐补正通知。自补齐补正通知发出之日起至收到齐备合规的回复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审核登记办理时限内。未按时反馈书面回复意见的,审核登记机关可终止审核并说明理由。
取得证明与后续手续:企业凭《审核登记证明》按规定办理外汇登记、账户开立、资金收付和汇兑、资金使用等相关手续
注意事项:
政策关注:政策可能会变动,企业在进行外债备案前,应及时关注国家发展改革委及辽宁省、大连市相关部门发布的新政策指南,以获取Zui新的办理流程和要求。
材料真实性:企业需对通过网络系统和线下提交各类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不得有隐瞒、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与报送:在获得备案证明后,企业需在备案系统中登记相关备案信息,如备案登记号、债务余额、起息日等,并按照备案系统的要求,定期报告外债的使用情况、还款情况等,确保信息及时更新与透明。
变更申请:完成外债审核登记后若发生拟借用外债币种或债务工具类型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对《审核登记证明》有关内容进行重大调整等情形,且确需调整的,企业应当在有关情形发生前向审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