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长期外债备案指南
1. 政策依据与办理机构
厦门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
办理机构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外债科,地址为厦门市展鸿路100号人民银行大厦1105室。
2. 办理流程政策了解:企业需了解国家和地方关于外债备案登记的政策要求。
材料准备: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财务报表、融资方案等。
提交备案申请:企业向所在地外汇管理局提交外债备案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形式审查:政务服务大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实质审查:外汇管理部门根据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
补正通知:对于材料内容存在错漏的,承办部门将发出补齐补正通知。
批准和登记:经过审查后,审核机关将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发放备案凭证。
3. 办理材料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申请表。
外债合同正本和合同主要条款复印件。
申请书,内容包括债务人与债权人基本情况、外债金额、利率、期限、用途等。
营业执照等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宏观审慎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情况表(企业版)。
4. 注意事项保持良好的企业信用记录,避免在外汇管理、税务等方面出现违规行为。
明确外债资金的用途,并确保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外汇管理规定。
严禁将外债资金用于禁止性领域或非法活动。
企业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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