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是企业借用外债资金时必须遵循的法定程序,以下是详细的备案指南:
一、备案背景与要求背景:外债备案登记是指企业为合法获得外资借款,需按照有关规定在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备案的行为。深圳作为中国经济特区的象征,拥有良好的政策支持和开放的市场环境,吸引了大量外资企业的落户和本土企业的成长。为了推动企业发展,科技、金融、文化等多领域的深圳企业在向外资借款时,必须遵循外债备案登记的规定。
要求:
企业类型:一般而言,外债备案登记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深圳本地注册的各类企业均需符合相关条件。
借款额度:依据国家相关政策,企业的外债额度需在审批范围内,且需合理合法。
用途明确:外债所借款项应有明确的使用目的,企业须提供相关的业务计划书或资金使用说明。
二、备案流程准备材料:
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信用评级报告(如有)、外债融资计划、借款合同或协议等。
境外发债还需国外信用评级证书,转贷需国内银行同意转贷证明等。
所有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网上申报:
企业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深圳市>市发改委>公共服务>境内外资银行借用中长期外债发生额申请初审”进入“在线办理”页面。
详细填写申请人信息、贷款金额、利率、期限等关键信息,并上传电子版申请材料。
报送纸质材料:
网上申报完成后,企业需同步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政务服务大厅。
包括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报告、中长期外债规模申请表、资金用向表等。
材料审查:
形式审查: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予以接收。
实质审查:承办司局复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审理申请材料内容。
审核决定:
受理与补齐补正:承办司局审核后决定是否受理,材料错漏的通过网上系统发补齐补正通知,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补齐重提交。
审理与公示:材料齐全合规则受理并审理,国家发改委审核人员审核后公示结果,企业可通过网上系统查询进度和结果。
后续工作:
获得证明:审核通过,企业获得《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证明》,作为合法融资必备证件。
信息登记与报告:企业需在备案系统中登记备案号、债务余额、起息日等信息,并定期报告外债使用、还款情况等。
合规使用与风险管理:企业要严格按备案内容使用资金,建立外债风险防控预案,做好汇率、利率变动敏感性分析,选择工具对冲风险。
三、注意事项合规性:确保外债资金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得用于投机性交易、购买或投资房地产等限制性领域。
时效性:外债备案应在签订外债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避免逾期导致的不必要的麻烦。
准确性:提交的备案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息更新:如备案内容发生变更,应及时向外汇管理部门报告,并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后续管理:企业在借债期间需要按照规定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外债资金使用情况、企业财务状况等信息。相关部门会对企业的外债使用和偿还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外债资金合理使用和按时偿还。
四、政策法规《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
登记制度:2024年起,深圳企业外债备案登记制改为审核登记制,企业申请时需提交更详尽材料并接受更严格审核。
主体要求:主体需为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成立时间不满一年且无法提供完整经审计财务报表的企业,一般难以通过核准或备案。
企业条件:企业应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不存在犯罪和违规情形等;其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不存在贪污等刑事犯罪,或者因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形;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净资产回报率高于5%,同时资产负债率低于70%。
资金用途:外债资金需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安全等,除银行类金融企业外,不得转借他人,除非在外债审核登记申请材料中已载明相关情况并获批准。
其他相关规定:
企业应深入了解国家和地方有关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政策法规及外汇管理规定,确保备案工作合规进行。
企业应确保备案信息及时更新,如外债规模等发生变化需及时报告;要遵守还款义务、接受监管,按照批准范围使用资金,不得挪用。
,深圳企业在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时,应认真准备所需材料,并严格遵守相关注意事项和政策法规,以确保备案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