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企业进行境外新设立企业的 ODI 境外投资备案时,通常需要以下资料:
商务部门要求《境外投资备案表》:需按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投资项目信息等内容。
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投资主体的合法经营身份,复印件应清晰可辨,加盖企业公章。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的相关章程:包括境外新设立企业的章程,明确企业的组织架构、股东权益等重要信息,需提供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投资主体出资决议:如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体现企业决策层对境外投资项目的认可和支持,决议需符合企业章程规定,并加盖企业公章。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涵盖可研报告,详细分析项目的市场前景、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等;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明确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渠道的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内容。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企业需承诺投资项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Zui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一般需提供近一年或三年的报表。
资金证明文件:如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存款证明等,证明企业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来支持境外投资活动,通常要求存款余额大于投资额。
境外公司注册文件:若已完成境外公司注册,需提供境外公司的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等注册文件的复印件。
发改部门要求境外投资项目申报文件:须是带有发文号的红头文件,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投资主体情况、投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
营业执照复印件:与商务部门要求一致。
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清晰展示投资主体的股权结构和股东信息,可手绘或使用专业软件绘制后加盖公章。
Zui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同商务部门要求。
出资决议文件:如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与商务部门要求一致。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与境外合作伙伴签订的投资协议或意向书等,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资金来源证明文件:如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授信额度证明或融资协议等,确保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同商务部门要求。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表:按发改部门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发改系统境外项目赋码:在发改部门系统申报后获取的项目赋码。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复印件等,确认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
人员派遣情况说明:如果涉及中方人员派遣到境外工作的,需提供相关的派遣计划及人员名单。
投资主体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确保企业的经营行为合法合规。
涉及敏感行业或地区的审批文件:如投资涉及敏感行业或地区,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件,以满足特殊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