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企业在办理ODI(对外直接投资)备案时,需要向发改委和商务局提交一系列相关材料。以下是对这两个部门所需资料的详细归纳:
发改委所需资料投资主体营业执照:提供投资主体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证明其合法经营资格。
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提交投资主体的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表明投资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境外公司章程:如境外公司已存在,需提供其章程及中文翻译件(如为外文)。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
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对投资目标进行深入调查和评估,确保其合法性和可行性。
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技术可行性、经济效益等进行全面分析。
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明确投资资金的来源和合法性。
投资环境分析评价:对投资目标所在国的政治、经济、法律等环境进行综合评价。
投资主体Zui新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投资主体近期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以展示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投资主体和境外公司股权架构图:清晰展示投资主体与境外公司之间的股权关系。
投资主体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证明投资主体的信用状况和资金实力。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投资项目备案申报文件:正式提交投资项目备案的申报文件,包括项目名称、投资金额、投资地点等关键信息。
商务局所需资料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同样需要提供投资主体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协议:提交投资主体的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协议,以证明投资决策的合法性。
境外公司章程:如境外公司已存在,需提供其章程及中文翻译件(如为外文)。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
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对投资目标进行法律合规性评估。
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技术可行性等进行深入分析。
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明确投资资金的来源和合规性。
投资环境分析评价报告:对投资目标所在国的投资环境进行全面评价。
对外投资项目说明:详细说明对外投资的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投资金额、投资地点、预期收益等。
资金来源证明:提供资金来源的合法证明,如银行贷款合同、股东出资证明等。
风险评估报告:对投资项目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等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企业财务报表:提供近期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以展示企业的财务状况。
法律合规证明:提供对外投资符合我国及投资所在国(地区)法律法规的证明文件,如境内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
投资备案申请表:正式提交投资备案的申请表,包括投资主体信息、投资项目信息等。
请注意,以上所需资料可能因实际情况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在准备资料时,企业应密切关注相关部门的通知和要求,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